據(jù)廣東“珠海人大”消息,12月8日下午,珠海市十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一次會議。
會議經(jīng)表決,決定任命吳澤桐為副市長,決定吳澤桐為代理市長;
決定任命喬雷為副市長、市公安局局長;
接受黃志豪辭去市長職務(wù);
接受謝仁思辭去副市長職務(wù),決定免去他的市公安局局長職務(wù)。
吳澤桐 資料圖
吳澤桐出生于1980年1月,廣東汕頭人,曾任梅州市副市長、梅縣區(qū)委書記,2021年任云浮市委常委、常務(wù)副市長。直至此番履新珠海。
黃志豪出生于1970年2月,廣東東莞人,曾任廣東省農(nóng)村信用社聯(lián)合社黨委書記、理事會理事長,2021年任珠海市市長。
編輯:何怡倩